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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大節稅竅門


「已經繳了這麼多的稅,為什麼我還要補稅?」這應該是在總統大選後,千萬選民要求政府告訴百姓,「陳總統遭槍擊」的真相之後,另一個要求真相的訴求。


根據國稅局指出,今年要補稅的案件多達四十一萬多件,以目前台灣六百多萬戶家庭來計算,差不多每十四個家庭當中,就有一戶會收到稅捐稽徵機關要求補稅的通知;再以全體繳稅戶要再補繳六十八億元稅負計算,平均每戶需再補繳一萬六千六百元稅金,是一個中產階級半個月的薪水,當然要搞清楚補稅的原因,更要明瞭如何「節稅」,才不會被國稅局找上。


被要求補繳所得稅最多的原因是「短漏報所得」,特別是短漏報扶養親屬的所得。多爭取受撫養親屬,是節稅的第一竅門,因為每增加一個免稅額度或多一個受撫養親屬,就可以扣除七萬四千元或十一萬一千元的免稅額,因此只要年紀未滿二十歲或年滿六十歲,且無謀生能力的親屬,都可以拿來申報。


問題卻出在子女搶著申報,造成重複申報扶養親屬的現象,特別是在父母的扶養,稅法規定當一戶申報戶已申報扶養後,其餘子女就不能再申報,所以這部分最常被稅捐機關剔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;而且被扶養的親屬有所得收入時,也要一併納入計算綜合所得,但申報戶通常只申報抵減免稅額度,卻沒有申報撫養親屬的其他所得收入,所以造成短漏報所得的現象。


第二個最常見的補稅原因,就是收入所得的類別歸屬有問題,例如執行業務所得被誤申報為稿費,而以十八萬元的免稅額度抵消;或非金融機構的利息所得或股利所得,誤申報為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,適用二十七萬元以內免稅等,因此會被更正所得類別,重新計算稅額加以補稅。


節稅第二個竅門,就是善加利用薪資所得中的免稅伙食津貼(一千八百元以內)、加班費、稿費,以及非以現金支付的交通津貼、租屋津貼等,這些都屬於免稅,所以如果薪資所得中包含這些項目,不妨請公司會計將各項目分開列出,每月領到的薪水不變,但報稅時的所得總額可以減少,相對地就能節稅。


稅捐機關發現要補稅的第三、第四原因,都與自用住宅購屋的借款利息有關,那就是沒有先扣除二十七萬元以內的儲蓄利息所得,或同時列報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,但因兩者只能擇一申報扣除,所以要被剔除其中一項,而須補稅。


但善用自用住宅購屋三十萬借款利息的扣除額,是節稅的第三個竅門。因為有了這三十萬元的列舉扣除,不但可以讓申報戶省下不小的稅金支出,甚至讓申報戶的邊際稅率由二十一%降為十三%,或由十三%轉為六%,所省下的稅負更是數以萬計。


因為在我們的五級所得級距中,淨所得在三十七萬元以下,是以六%的所得稅率來課稅,三十七萬元以上至九十九萬元以下以十三%課徵,而九十九萬元以上則適用二十一%的稅率;有了這三十萬元的房貸利息扣除額運用,讓淨所得降至三十七萬元或九十九萬元以下,可以降低應負稅額的邊際稅率。


由十三%轉為六%累進稅額就差了將近二萬六千元;而二十一%到十三%就超過十萬元的稅捐,當然要多加利用。所以與其做個愛國的繳稅大戶,不如將房屋拿去抵押借款,再把借來的錢投入股市,不但可以享受稅負的抵減,還有股票差價的利益可期待。


所得稅法的列舉扣除額,不單單是房貸利息可以扣除,其他看病、生育等醫藥收據,或保險、災害損失、捐贈等費用,都可以拿來列舉扣抵;其中,醫藥費與災害損失可以核實扣除,其餘則有上限金額,例如保險費每人只能扣除二萬四千元,這可是節稅竅門四。


節稅竅門五,同樣也是補稅的第五大原因,夫妻選擇分開申報會比合併申報划算。結婚第一年或離婚者可以自由選擇分開申報或合併申報,經過稅務機關的設算,分開申報會比合併申報划算,所以別忘了善用這項優惠。只是夫妻在設算兩人的薪資或分開計稅時,常有錯誤發生而被要求補稅。


節稅竅門六,是買房子可以節稅,賣房子同樣也可以節稅,而且不論賺賠都能享扣抵優惠。如果是賠錢賣,可以扣抵「財產交易損失」,將買賣契約書、各項稅費與規費收據、收付款記錄證明等文件附上。至於賺錢者,如果在賣出房子兩年內再買房子,就可享「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」,附上買賣契約及所有權狀,申報扣抵之前已繳的財產交易所得。


節稅竅門七,是有申報房屋出租的房東,可以將整修、裝潢等費用列為出租成本,來扣減租金收入。如果去年出租的房子有整修,只要附上裝潢或整修收據,就可以抵減租金收入,或者直接以四十三%扣抵。另外,出租房子時收取的押金,因為將來要歸還房客,只要出具押金證明,就可以不將這部分列入租金收入。


既然鼓勵房東申報租金收入,房客這邊也要有「優惠」,才能產生制衡作用,這也是節稅的第八竅門,那就是房客可以申報房租扣除額,租屋族一年可以享受十二萬元的「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」,但必須檢附的證明文件,包括租賃契約、付款證明與設籍或切結書。不過,房租扣除與房貸扣除只能擇一申報,納稅義務人得自行衡量何者較節稅。


節稅竅門九,是選擇以買賣票券或操作可轉讓定存單(NCD)來避稅時,若是個人的所得級距超過二十一%稅率時,最好是採二十%的分離課稅來節稅。因為收入的利息所得,先行扣掉應付的二十%稅率後,收入就不用再併入當年的綜合所得申報,這樣對高所得的避稅效果就不會因邊際稅率增加而擴大。


節稅竅門十,也是這幾年來有錢人最常用的一種節稅方法,就是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來抵繳當年應付的所得稅。去年國稅局共收到五百多億的捐地抵稅申請,而九十一年捐地抵稅才二百多億元,短短一年之間,捐地抵稅爆增了三百多億元。像威盛電子的王雪紅與陳文琦就是這幾年竄起的捐地抵稅高手;而許勝雄、尹衍樑、殷琪等企業名人也不遑多讓。


這項捐地抵稅除了有效降低納稅人的邊際稅率外,更因為這些納稅義務人購買這些公共用地只花了公告現值二、三成而已,抵稅時卻可以用十足公告現值來抵稅,節稅空間差距很大,難怪捐地抵稅成為有錢人避稅的天堂。


不過這個差價空間,現已被財政部長林全給堵住,因為從明年開始,捐地抵稅一律採用實際取得公設土地的價格來抵繳。也就是說,過去納稅人以低於市價所購入的公設地,再以較高的公告現值來申報抵稅的管道,再也不能用。


富人最愛捐地抵稅


假設A君的年收入高達2,100萬元,扣除一些列舉扣除額100萬元後,尚餘2,000萬元的淨所得,依照累進稅率要繳交40%的綜合所得稅,計算後當年大約要繳660萬元的稅金。


但A君捐贈一筆公告現值2,000萬元的道路用地給政府來抵稅,於是可以列舉扣除額增加了2,000萬元,讓他的應繳稅額歸零。而他之前以低價買入的道路用地的成本最多目前不過是400萬元而已(2,000萬元×20%=400萬元),所以他實際省下260萬元(660萬元-400萬=260萬),所省下的錢可以足夠他買一部高級賓士轎車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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